logo1 logo2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通知公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2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量:2465        来源:本站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2022年第1号)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多地报告输入和本土病例。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将大幅增加,我市的疫情风险持续加大。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节日,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特作如下提示:


       一、大力倡导就地过年。非必要不离开苏州,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城市。提倡在苏州过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二、严格落实来苏州人员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苏州,有本土病例报告城市旅居史的来苏州人员、因疫情滞留外地的返苏州人员,需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省外来返苏州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主动做好个人旅居报备。广大市民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来苏州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四、强化重点人员摸排。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严格涉疫地区来苏州人员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尤其是涉农地区要组织基层网格员采用上门面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返乡人员摸排工作。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各类宾馆、饭店、影剧院、展览馆、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和旅游景区,要把好入口关,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督促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六、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确需举办的,从严控制活动规模,按要求提前报备,并落实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活动举办场所的巡查检查,对未报备或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应立即整改或予以取消。市民朋友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网上拜年、线上访友。


       七、持续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朋友要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新冠疫苗还要种。


       全市上下要按照防控提示要求,自觉履行责任,共筑疫情防控屏障。相关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358939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8987106


常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2773593


太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3890840


昆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5115103


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3160016


吴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7080456


相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6181757(疾控)/0512-65760130(社区)


姑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727303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6680924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750867


苏州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一览表


201.jpg

202.png


苏州全市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点


103.png

10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