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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投资 | 观点 辅助生殖下游机构简析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量:186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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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技术牌照较为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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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有536家,其中:


可实施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机构共536家,正式运行的有506家,试运行的有29家,限期整改1家。


可实施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机构共90家,正式运行的有76家,试运行的有14家。


可实施第一代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共411家,正式运行的有379家,试运行的有30家,限期整改2家。


可实施第二代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共411家,正式运行的有379家,试运行的有30家,限期整改2家。


可实施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共78家,正式运行的有64家,试运行的有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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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底,我国辅助生殖医疗机构中100%的机构可实施夫精人工授精技术,16.79%的机构可实施供精人工授精技术,76.68%的机构可实施第一代和第二代试管婴儿技术,14.56%的机构可实施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

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牌照较为稀缺,未来市场空间较大,是国内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重点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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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可能存在供需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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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制定并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简称《指导原则》),要求各地按照《指导原则》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省(区、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简称《应用规划》)。这对我国辅助生殖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以及行业的透明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原则》规定《应用规划》的管理范畴是以省(区、市)为基本区域,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将本省(区、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机构)纳入《应用规划》,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监督管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按夫精人工授精技术、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人类精子库等3个类别进行规划。《指导原则》亦为《应用规划》提供了测算参考方法和参考数据,测算参考方法中具体明确了3个类别各自的测算参数以及测算方法,《指导原则》要求《应用规划》主要内容应包括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机构数量及区域布局等,力求通过规划引领,努力形成供需平衡、布局合理、规范发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

根据《指导原则》中提及的测算参考方法和参考数据,我们以省为单位做了初步测算,部分省可能在短期内有供需错配现象,有必要增设辅助生殖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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